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对外经贸的不断发展,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各类应用型外经贸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状况已初见端倪。为了满足社会经济活动对应用型外经贸专业人才日益增长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中国商业技师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广泛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开发并组织实施了“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经过近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得到了广大外贸企业和相关职业人员的欢迎和认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完善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体系的现实意义
我国加入WTO已经三年,过渡性的保护政策逐步取消,外贸经营权已经放开,我国对外经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大量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将自营进出口业务,这些企业对应用型外经贸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体系,不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专业外贸人才(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的需要,而且可以满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对综合性外贸人才(国际商务操作员)的需求,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体系,对推动我国企业国际商务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体系概况
(一)培训认证对象:
1.国际商务单证员:在外贸企业办理货物交付、运输、保险、商检、出口结汇、进口提货等进出口业务中,从事审证(受证)、制单、审单、交单、归档等业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
2.国际商务跟单员:在企业运作过程中,以客户定单为依据,跟踪产品(服务)运作流向,协调、沟通企业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按定单要求交货的业务人员,以及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
3.国际商务操作员: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就贸易及经济合作合同的事项,完成有关业务的具体执行、文书起草、基础核算、联络查询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准备从事国际经贸业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资格培训认证:
(1)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应届毕业生;
(2)从事外贸单证、跟单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商务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2)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且从事国际商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三)培训认证方式: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审,对通过认证者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发证机构统一编号、发放和管理,并建立证书查询系统,为用人单位和考生提供查询服务。
(四)培训认证工作的组织方式:针对我国外经贸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紧迫需求,尽快提高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的职业素质,达到适应国际竞争的基本要求,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通过在各地相关机构和组织设立“国际商务单证员、跟单员、操作员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站”(以下简称“培训认证工作站”)的形式逐步建立、健全全国培训认证体系,培训认证工作站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承担本地区的培训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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